記者/鄭佩茹/整理報導
數日前,新聞媒體報導台中市力行國小棒球隊教練拿棒球棒打十多位棒球隊學生之嚴重體罰事件。可怕的是,這位體罰的教練不是棒球隊裡唯一會體罰學生的教練,據說棒球隊的四個教練都會體罰。
力行國小棒球隊非偶發個案,我國體育教練仍慣用體罰
但這樣的嚴重體罰不是只發生在力行國小棒球隊,根據這三年來媒體的報導可知,體育教練體罰學生的新聞就至少8件。國立台北教大實小桌球隊教練罰學生跑上下樓梯2400階,造成學生兩腿筋膜發炎;宜蘭縣羅東國中體操教練用拖鞋敲學生頭部、呼巴掌;台北市內湖國小二位桌球社團教練拉傷學生耳朵用掃把柄打學生屁股、用球打學生臉、罰學生作波比跳;竹北高中射箭隊教練處罰全隊17名學生在高溫日曬過的PU跑道上「鱷魚爬」,隊員因此燙傷起水泡;台中某國小足球社團教練罰小一學生做人體拱橋,雲林淵明國中體育教練用曲棍球棒打學生屁股。
還丟臉丟到國際上—上個月,中華韻律體操隊教練還在比賽現場對多位選手動手,還對其中一位選手呼六個巴掌、抓住選手馬尾致選手重心不穩重摔在地,被國外教練拍下公開。這個教練卻只被停權禁賽一年。
這些教練仍然繼續指導教未成年的學生及選手
上述幾件案件,宜蘭的體操教練繼續任教;內湖國小和國北教大實小的兩位桌球社團教練雖被學校解聘,卻仍到他校、到桌球教室繼續教未成年學童;竹北高中射箭隊教練只被記大過處分;中華韻律操隊教練被禁賽中華代表隊教練一年及全國韻律體操比賽一年…這些教練現在或未來都會繼續指導未成年學生。
力行國小被解聘的棒球隊教練,誰能確保他不會再接觸學生?學生的身心安全誰顧?!
面對教練之嚴重體罰頻傳,體育署迄今沒有任何作為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從2013年1月起併入教育部,並更名為教育部體育署,體育署理應成為教育基本法的適用單位。
當前體育教練體罰事件頻傳,但體育署卻從未積極面對,面對教練對選手之嚴重暴力事件竟表示「如果有教練不當體罰,會有適當處分」。本會不解,依據教育基本法,體罰就是違法,何謂「不當體罰」?(難道體育署認為有適當之體罰嗎?) 如果一直以來的「適當處分」就只是記過或禁賽一年或停職,沒有教練會因體罰被剝奪教練資格,零體罰之宣示就是假的。
體育教育及訓練是高度專業,不容許任何體罰與暴力行為。故本會在此要求:
- 教育部體育署不應自外於教育基本法外,應公開宣示「禁止教練體罰學生」。
- 凡教練體罰學生或選手屬實,應撤銷其教練證,國家級教練則予以降級處分。
證照制度應立基於政府為確保其專業足以擔任相關職務,以保障受服務者之基本安全,非為保障教練或任何人之「飯碗」。教練會體罰學生,顯然已違背其專業,應予以撤銷執照,以避免學生及選手在管教及訓練這種權力極度不對等的環境下被暴力對待。
- 各級學校所聘任的體育教練(專任或兼任)凡涉及體罰,學校應立即解聘,並登錄於不適任教師系統,任何教育單位聘用教練前須查詢上該系統是否有不適任紀錄。
- 學校約聘人員名單應送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應確保社團老師、體育教練的聘任符合相關資格且無體罰記錄。
更多新聞內容請至聯合新聞官網:
更多新聞內容請至聯合新聞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unitednewsgroup/
讀者投稿專欄請至聯合新聞臉書:
你必須登入才能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