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雇主就業歧視 勞動局提供協助身心障礙者相關資源

記者 鄭湘騰/整理報導

禁止雇主就業歧視 勞動局提供協助身心障礙者相關資源

有關近日知名飲料店被控身心障礙歧視,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雇主應以身心障礙者立場檢視就業環境,才能避免歧視發生,雇主若發現其僱用的身心障礙者工作有困難時,應設法解決,可善用市府提供的職務再設計、輔具評估等相關資源協助,共同營造無歧視的就業環境,並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

經查本案目前未向臺北市政府提起申訴,依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予以歧視,違反者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局表示,求職者或受僱者因身心障礙因素而遭受不利待遇,應盡速提出就業歧視申訴,勞動局將啟動相關調查、評議程序。

勞動局賴香伶表示,事業單位僱有身心障礙員工,經評估若有職務設計需求,可向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重建處針對每一服務案皆會進行實地訪視,由專人專業評估、分析及整體考量後,運用工作流程調整、環境或工作方法改善、輔具運用等措施,以協助雇用單位及身障者排除工作障礙、減輕工作負擔,若身心障礙員工工作地點在本市的事業單位或身心障礙者有職務再設計服務及補助之需求,請多加利用此項服務資源,相關訊息可至該處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fd.gov.taipei ,首頁 >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 > 就業服務),或逕洽該處職務再設計業務承辦人(聯絡電話:23381600分機5111、5112、5113)。

相關職場平權訊息歡迎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查詢,就業歧視相關問題也可電洽市民熱線1999轉分機7023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申訴就業歧視,下載勞動局就業歧視申訴書,可至 臺北市民e點通\勞動類\勞動局\勞動服務\就業歧視申訴案,下載表格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