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露天溫泉拆除

樹林分社/記者邱正忠/整理報導

烏來露天溫泉拆除

新北市政府為解決烏來露天溫泉區長期以來存在之安全、衛生及違法事實,已於今年4月13日現場張貼拆除及封閉公告,並限期1個月(5月12日)後執行,因期限已屆滿未自行拆除,故依法執行強制拆除烏來露天溫泉區泡湯池及棚架等違法設施。

該露天溫泉區位於已公告中央管河川南勢溪河川區域範圍內,未經申請許可擅自挖掘、搭設棚架圍籬…等行為,業已違反水利法第78-1條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露天溫泉之出入口處先前已設置本河段相關禁止行為之公告,但卻有民眾不予理會不顧安危,無論天候變化仍然從事危險跳水、游泳行為,颱風或豪雨時還有多數民眾泡湯不願離開,經查104年至少發生二起泡湯民眾死亡事件,公共安全問題長久存在,應予解決。且其亦位屬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已造成環境髒亂並影響水質;復查民眾在此泡湯又搭設簡陋棚架圍籬,有礙觀瞻,亦造成當地居民及遊客觀感不佳及反感,市府屢次接獲陳情投訴「露天溫泉造成環境衛生髒亂、水質污染、亂搭棚架如同難民營般…等」。另市府於3月10日在烏來區公所舉辦烏來露天溫泉拆除說明會,會議中當地居民大多數表示贊成拆除露天溫泉改善環境衛生及景觀事宜。

而為促進烏來區整體觀光產業發展,亦已由烏來區公所針對整個烏來區做整體觀光規劃、設計,並在考量公共安全、環境衛生及地方需求下進行推動。外界如有發展觀光之建議,亦可向該所提出,以共同促進地方之發展。

在河川區域內違法施設建造物、挖掘溫泉池等行為,除已違反水利法第78-1條第1款、第5款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可依法處分科罰外,亦涉及竊佔等刑事責任,新北市政府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圖說:工作人員進行烏來露天溫泉拆除作業。(新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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