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連任後需面對的「私校教育」問題

記者/方翊瑋/整理報導

    從教育部107年統計資料顯示,私立學校在高中職及專科以上階段的學校、學生數,分別約佔4及6成,整體教育體制的形成,仍有一定程度必須仰賴私校教育的支撐。

然而,現況私立學校為追高招生人數時而系所調整,辦學理念及課程特色並未被視為發展的核心,造成各校系所同質化,創校核心優勢因此消逝,現場的狀態跟私立東方設計大學賴鼎銘代理校長近日受訪時的觀察不謀而合;同時學校在這過程中,並未認清教師扮演角色的關鍵,以致於教師權益一直未受到應有的保障。

除此之外,早年政府礙於資源有限,但為了增加國民就學機會,所以提供相關稅捐優惠委託私人捐資興學,開辦私立學校及管理,再由政府提供獎補助,然而所謂私人捐資興學,是指財團法人受政府委託而辦理教育事業,本質上具有高度公益性,校產同屬於公共財,在捐助財產的基礎下,私人不得再享有財產上的權利,其後經營與管理權的行使,則由董事會及各該董事繼以實現。

因此,在這樣的基礎下,全教總數年來的基本立場都認為,行政及立法機關應該要立即啟動「大學法」、「私立學校法」的修正,同時需審慎考量「公益、勞工董事」及「公益監察人」的增設,以透過外部監督輔助政府處理私校沉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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