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大量解僱勞工應坦誠協商

記者/許育樹/整理報導

  有關文華東方酒店大量解僱勞工後續,臺北市勞動局陳信瑜局長針對事業單位提供申請資料說明,此次文華東方酒店被解僱人員當中,以負責廚務工作的員工人數占多數(62人),主管部分則以擔任接待、行政管理為多(41人),企業雖已按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將251名勞工資料登入勞動部資遣通報系統,但人數已達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解僱人數規定(單日解僱100人),故仍然必須完備大量解僱程序,勞動局已在5月28日發函要求企業說明協商情形、提供資遣費給付時間與證明等。

        至於事業單位主張未能於60日內提報計畫書,係因疫情影響營運所致,符合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受60日限制一節,陳局長指出,大解法的立法目的是在調和勞方的工作權與資方的經營權,跟勞基法加班、休假的權益規定有別,仍請文華東風酒店盡速與勞方協商資遣條件等,如未能與勞工達成協議,勞動局將依法裁處。

        另外有員工向媒體投訴被要求即日起不必來上班,影響協商權益一事,陳信瑜局長表示,為確保資方有無確實給付勞工工資、資遣費情形,北市勞動局已前往事業單位現場進行勞動條件檢查,查對相關給付情形,勞動局將持續促請資方與勞方協商達成共識。陳局長呼籲,勞工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如果有損害權益,可向勞動局提出爭議調解,本市就業服務處也會提供勞工就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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