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落實勞資會議,強化溝通共創勞資和諧

記者/張光憲/整理報導

        「公司員工不到10人也要舉辦勞資會議嗎?」「公司加班都有經過員工同意,也都有依法給加班費,為什麼還需要召開勞資會議同意?」「勞資會議名冊需要報主管機關備查嗎?不報備是否有其效力?」近幾年勞動基準法(以下稱勞基法)的修正提升勞資雙方對召開勞資會議的關注,上述都是常見事業單位來電洽詢的問題。

       勞基法明文規定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且規定變形工時、延長工時與女性夜間工作等三項勞動條件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近年修法又將七休一例假調整、加班工時單月上限54小時與輪班間隔縮短等重要勞動條件交由工會或勞資會議決定,鼓勵勞資雙方透過勞資協商解決爭議,益見勞資會議的角色日趨重要。

        臺北市勞動局陳信瑜局長表示,為督促北市事業單位依勞基法第83條規定召開勞資會議,落實企業內勞工參與制度,勞動局已啟動輔導機制,透過發函行政指導、辦理教育訓練講習、提供專家入廠輔導以及實施勞動檢查等方式,促使本市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同時提醒事業單位於勞資代表選派完成後,記得於15日內利用勞動局「勞動即時通」線上系統完成勞資會議代表名冊申報。

        陳信瑜局長特別指出107、108年度已針對北市較有制度、規模及影響範圍較大的上市、上櫃公司以及僱用勞工人數50人以上尚未成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列為優先查核對象,共計發函催設1,954家,截至109年6月已輔導完成設立1,532家,設立比例78%。今年持續針對僱用人數30至49人之事業單位積極輔導。

        為協助事業單位正確且合法成立勞資會議並宣導相關法令規範,以保障勞動權益,提升勞工福祉,今年度預計辦理10場次勞資會議宣導會,針對未設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辦理「如何合法成立與召開勞資會議說明活動」及已召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辦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培訓活動」,7、8月份共計辦理5場次,自7月初開放報名後因報名踴躍已全數額滿。另外9、10月份預計再辦理5場次課程,預計於9月初開放線上報名,相關活動資訊,請上勞動局官網/便民服務/線上活動報名(網址: https://web.bola.taipei/apply/)。

另外,勞動局於官網建置「勞資會議專區」,歡迎勞資雙方多加利用,亦可洽專人諮詢(勞資會議相關諮詢業務可電洽02-27208889轉分機7013、7031、7032、7033、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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