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景富/整理報導
自勞動基準法實施以來,第83條明定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但仍有許多雇主不清楚勞資會議跟一般例行性會議有哪些不同?規範了勞資會議何種必要性及強制性?勞方代表的權利及義務又在哪?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表示,9月至10月將開辦5場次勞資會議相關說明活動,讓勞資雙方瞭解勞資會議及其相關法令!
勞動局指出許多雇主都搞不清楚勞資會議要討論什麼,舉凡要使勞工加班、或是運用2周、4周、8周變形工時,以及使女性夜間工作等,都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勞動局(109)本年度共辦理10場次勞資會議宣導會,針對未設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辦理「如何合法成立與召開勞資會議說明活動」及已召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辦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培訓活動」,7月上旬開放第1梯次報名後已有大批勞工朋友踴躍報名及參訓,如有錯過第1梯次宣導會的朋友不用過度擔心,第2梯次於9月1日開放報名。
勞動局為督促本市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勞資會議,落實企業內勞工參與制度,訂定3年輔導計畫,每年針對特定對象發函催設外,規劃相關宣導會協助事業單位正確且充分認識法令規範,並邀請具勞動法令專長之專家學者、律師、及勞資爭議爭議調解委員擔任講師,凡設籍或工作地在臺北市之勞工、工會、企業皆可免費報名參加,9月1日上午9時起開放線上報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請及早報名,以免向隅。
陳信瑜局長特別提醒,配合本市場館分階段解封政策,凡報名參訓的勞工朋友皆須配合量測體溫,並於參訓期間全程配戴口罩,並採行「不聚餐飲食」原則,另外再次提醒上課地點為勞動局第二行政辦公室6樓勞工教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相關課程資訊及報名請至本局局網首頁(網址: https://bola.gov.taipei )/便民服務/點選「線上活動報名」,或逕向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洽詢,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分機7013、7031、7033、6048、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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