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建武/整理報導
109年10月22日上午8時許,本市中正橋樑新建工程進行施工便橋組立作業,兩名勞工於便橋鋼樑上進行測量放樣作業時,疑似交換位置致重心不穩,自鋼樑掉落至新店溪內,現場人員發現後立即進行搶救,並通報消防局,其中1名勞工因安全帶鉤掛於安全母索上,立即被救起,另1名勞工落水後,漂落河川下游,目前仍在搜救中。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長江明志表示,勞檢處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調查,初步研判,因事業單位未使勞工確實鉤掛安全帶,以防止勞工落水而釀災,該工程施工單位明顯有嚴重疏失,已於當日勒令停工,事業單位後續如需申請復工,應針對後續工程提職業災害調查分析資料,包括災害發生經過、災害原因分析、災害改善對策,經勞動檢查處審查合格後始可復工。
臺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水上或鄰水作業為高風險性作業,本市去年亦發生1起勞工於雨後從事溪溝除草作業,因雇主未使勞工穿著救生衣而釀災。因此,呼籲事業單位不可輕忽,除應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外,並應備置動力救生船、救生艇、輕艇或救生筏,或易於攀握之救生索、救生圈或救生浮具等以防止勞工溺水,另應依作業環境、河川特性擬訂緊急應變計畫,並訓練勞工使用各種逃生、救援器材,以防止類似災害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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