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蘭部落族人爭取50多年回復聚會所,原民會補助興建馬蘭文化廣場正式啟用

者/洪正榮/整理報導

原民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出席臺東縣臺東市馬蘭文化廣場啟用活動,分享部落族人的喜悅,一起傳承美好的原住民族文化。

原民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馬蘭部落早期聚會所的位置就在今日啟用的「馬蘭文化廣場」,這裡對馬蘭部落阿美族文化傳承與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後來被軍方借用改建營舍,經馬蘭部落族人50多年努力爭取,最後由原民會專案報請行政院同意後,補助臺東縣政府以2,198萬元有償撥用方式取得土地,解決了馬蘭部落聚會所多年來用地爭議問題,並於108年核定補助「馬蘭部落更生聚會所」興建經費1,600萬元,由市公所辦理興建,今日順利完工啟用,實現了原住民族土地的轉型正義。

原民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致詞全文如下:

今天,很高興參加馬蘭文化廣場啟用典禮,特別恭喜大家有了一個可以舉辦各項活動及傳承部落文化的好場所,並與大家一起分享這份喜悅,也在此感謝縣政府、市公所以及施工團隊的辛勞。

部落聚會所對部落有很重要的意義,不僅是族人辦理歲時祭儀的場所,具有生活教育、祭儀傳承及凝聚部落精神的重要功能,平常也是部落喜慶、運動、討論事務與聚集話家常的地方。馬蘭文化廣場土地原為馬蘭部落傳統集會所,早年是馬蘭部落阿美族人集會和訓練場所,負有社會、文化、教育之傳承任務,但是民國43年由空軍總司令部借用後,因時空背景及法令變遷等因素,始終無法歸還馬蘭部落族人使用。經過族人50多年的努力爭取,103年10月20日原民會以專案報請行政院同意後,編列補助臺東縣政府2,198萬元,終於解決馬蘭部落聚會所多年來用地爭議問題,實現原住民族土地的轉型正義。

土地問題解決了,接著在協助興建部落聚會所部分,原民會核定補助規劃設計及興建工程經費1,600萬元,由臺東市公所辦理興建,於108年5月開工,我在去年12月特地來到這裡關心工程進度,很高興今天看到部落期盼已久的馬蘭聚會所歡慶啟用。

為了加速興建部落聚會所,行政院運用花東基金先後核定了兩期「臺東縣部落聚會所興建計畫」,自105年至112年經費總計3億元,由各公所執行興建作業,預計完成興建29座部落聚會所,目前已完工9座聚會所,另有施工中7座,還有13座正辦理用地變更以及規劃設計作業中。其中臺東市共計有6座聚會所,普悠瑪、卡大地布與馬蘭部落聚會所已完工,另還有蘇巴陽、建農與馬當部落聚會所在辦理規劃設計,希望臺東縣政府與各公所能儘早完成相關作業,並能如期如質完成各個部落聚會所,讓族人們可以早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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