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原菖/整理報導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近3年裁處非法聘僱或容留外國人工作案件數逾千件,其中過半違反的都是餐飲小吃店,餐飲小吃店常因人手不足,當有外國人面試時自稱是外籍配偶或學生,逾7成店家未查驗相關證件就急著讓外國人上工,其餘店家即便有查看居留證等部分證件,也多表示看不懂,或不知道應查驗的證件有哪些,甚至有部分店家誤認讓外國人「試做」、「幫忙」,沒給付薪資就不算僱用,然而只要在店內提供勞務,就是「工作」,仍屬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或57條第1項規定,應裁處新臺幣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之罰鍰。
陳信瑜局長提醒,雇主在應徵外國人時,記得3步不可少-「問」來台身分、「查」正本證件、「照」下留存,應徵外籍配偶時,須查身分證,如係尚未取得身分證的外籍配偶,則應查看居留證及戶籍謄本,應徵外籍學生則須核對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函,除確認證件為本人持有及居留事由、證件效期等資料後,還要拍照或影印留存,以盡雇主的查驗義務。
陳信瑜局長表示,餐飲小吃店老闆大多對就業服務法相關法令不熟悉,勞動局已於官方網站設置「聘僱移工居留證查詢專區」,協助雇主辨認得否僱用外國人,也印製「僱用外國人-停看聽」宣導磁鐵,將查詢專區的QR-Code、應查驗的證件及詢問專線都印在磁鐵上,方便店家貼在冰箱或工作區等顯眼處,當遇到外國人前來應徵時,便能即時查到相關資訊。勞動局將與市場處及臺北各大夜市自治會攜手聯合宣導,109年11月25日晚間將前往臨江街夜市、饒河街夜市及寧夏夜市,向店家進行重點宣導及廣發宣導磁鐵,預計年底前完成16場夜市聯合宣導,避免民眾因誤聘非法移工而遭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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