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05年發生1件火鍋店員工於店內廚房工作時突然暈倒,她主張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而向法院提告求償,高等法院於111年12月13日判決火鍋店必須給付職災補償164萬多元,負責人須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本案仍可上訴。
年關將近,正值訂購年菜、舉辦尾牙及春酒旺季,再加上國內疫情趨緩,隨著生活解封,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之餐飲業也將進入業務高峰期。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統計108~110年所受理的職業災害(不含營建工程業)計578件,其中以「住宿及餐飲業」最高,約占2.7成,而「住宿及餐飲業」中又以「餐館業」占多數;近日更有知名連鎖餐飲公司於本市發生多起滑(跌)倒及被割(刺)職業災害,顯見降低「餐館業」職業災害已成為勞動檢查之重要目標。
勞檢處分析「餐館業」職災類型以「與高溫之接觸」、「跌倒」及「被刺、割、擦傷」等為主,分別佔33%、26%及23%,合計佔82%,此外廚房電氣設備可能因未裝設漏電斷路器造成感電傷害、拿取高處物料導致墜落傷害、使用未設防護罩之攪拌機、壓麵機、絞肉機等設備造成捲夾等傷害,亦屬此行業常見之災害類型,顯示餐飲工作者的職災安全不容小覷。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針對「餐館業」常發生之職災類型,勞檢處已針對餐飲相關工會及餐飲業者寄送「餐館業安全衛生注意事項」並提供「職災實錄」供業者參考;另有製作高溫注意及捲夾預防宣導貼紙提供事業單位張貼,以時時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高寶華指出,掌握「地板保持乾燥、高溫警示及隔熱、捲夾設備加裝防護」3大心法,將會大幅降低餐館業職業災害,且已責成勞檢處於春節前後,針對111年於本市曾經發生職災餐館業加強勞動檢查,也提醒各事業單位須積極提升自主管理能力,確實遵守勞動相關法令,全面做好各項作業之安全衛生防護,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平安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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