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建福/整理報導
五一勞動節即將到來,勞動節為勞工應放假日,也就是國定假日,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當天出勤,薪資應加倍發給,即當天工資照給之外,再加發一日工資。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動節為勞工應放假日,而今(113)年五一勞動節在星期三,如適逢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於其他工作日補假,5月1日當天視為例假日或休息日無須出勤,至於補假當日,視同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工資照給,若勞工於當天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國定假日出勤第1小時至第8小時以內(不論幾小時都算8小時),應一律加發給一日工資。出勤第9小時開始,前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倍以上,後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倍以上。當日出勤超過8小時的部分,會計入每月46小時的加班時數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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