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校安漏洞,幫非行少年,預防少年殺人事件再度發生

記者/陳蘆篷/整理報導

肯定學生輔導法修法符合期待,將有助防制校園霸凌、提升心理健康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某國中發生令人遺憾的割頸殺人事件,導致郭姓國中學生身故,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於12月27日第一時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學校輔導工作多頭馬車、三級處遇輔導無法發揮功能是造成遺憾事件主因,後續並於1月9日、1月11日、2月3日、2月24日、3月19日召開記者會、發出新聞稿,指出司法端與教育端應檢討的問題,學生輔導法為其中優先需要修正的關鍵法案。

今年4月24日,國教盟更因應立法院召開「學生輔導法」修法公聽會以及多位立委提案,邀請三黨立委、教師團體、校長團體、家長團體,共同對學生輔導法修法提出重要訴求。肯定7月4日行政院會通過「學生輔導法」草案版本,從善如流大幅採納國教盟建議,並感謝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簡稱「立院教文會」)朝野立委昨日用心討論,大多數條文均已順利通過。國教盟對本次修法表達三大肯定,並提出四點建議:

三大肯定如下:

一、肯定新法提升輔導教師編制、回應學校輔導人力需求:

「提升專任輔導教師編制」是本次修法一大亮點。近年來學生自殺、憂鬱比例日增,輔導需求也相對增加,現行學生輔導法第10條規定,輔導教師編制國民小學24班一人,國民中學15班一人,一位輔導教師約需負擔400到600位學生之輔導工作,還需分擔輔導室行政工作,負擔實在太重,且法定編制多年以來尚未補足。本次修法具體回應基層學校需求,提高輔導教師編制至國小20班、國中12班設置一位輔導教師。另依現行學生輔導法第11條,縣市所屬高國中小學校數合計二十校,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心理師,簡稱「專輔人員」)一人,本次修法增列學生總數4500至5000人增置1人之規定,並考量學校輔導案量、地理區域,在專輔人員6%範圍內,核予主管機關外加人力彈性運用。大專校院專輔人員生師比也由1200比1修正為900比1,也相當大程度回應了目前地方與學校對輔導人力的需求。

二、肯定新法有助跨專業合作、三級輔導不再排隊等待:

目前各地區學校普遍二級輔導轉三級需排隊等待,造成需要三級輔導的高關懷學生無法得到即時支援。本次修法調整為發展性、介入性及處遇性三級輔導依學生行為與問題態樣適時介入,可同時進行,無明顯階段性或順序性,讓需要三級輔導的學生不用再排隊等待。針對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心理師)分工,亦增訂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規範,有利於跨專業之合作。

三、肯定新法強化輔導人員在職進修:

學生問題日益多元複雜,學校人員輔導專業知能需持續強化,本次修法增訂輔導人員在職進修相關規定,並得以多元方式辦理;並為提升輔導人員專業知能及增進同儕支持,亦增加賦予學生輔諮中心辦理輔導人員研習及督導之任務,預期將有助於輔導人員之專業成長,以符合學生需求。

四點建議如下:

一、 應明確界定得不經家長同意心理諮商的例外情形:

立院教文會通過新增第五條之一:具有心理師證書的專業輔導人員,對未成年學生執行輔導諮商業務時,經該學生同意,並由學校召開個案會議評估該學生有輔導諮商需求,為符合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得不受心理師法第十九條規定之限制,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執行。國教盟肯定本條文重視兒少最佳利益之立意,惟「兒童最佳利益」屬抽象概念,應考量兒童年齡與心智成熟度,並尊重家長對子女法定代理權,建議應於施行細則或相關子法明訂得不受心理師法第十九條規定限制之例外情形為何,避免引起家長疑慮。

二、 高中職輔導主任編制應外加:

依「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7條:「輔導處(室)置主任一人,由校長就專任輔導教師聘兼之。」本次修法並未增加高級中等學校輔導教師編制,專任輔導教師一旦兼任輔導處(室)主任即以行政業務為主,難以同時負責學生輔導工作,與增置輔導人力之政策方向背道而馳,尤其小校本來輔導人力就不足,輔導主任編制應予外加,以補足輔導人力需求。

三、有效解決專輔人力無法久任問題:

長期以來,專輔人力(學校社工師等)面臨案量過大、工作負擔沈重、低薪、待遇不佳問題,造成無法久任、流動大等諸多問題,影響輔導工作成效,本次修法應配合提高專輔人員薪資待遇暨相關升遷管道,以提高其留任意願,並得以累積輔導經驗,得以有效提升輔導成效。

四、推動親職教育、提供有薪親職假:

孩子輔導成效與家庭功能、親職教育息息相關,監察院曾三度糾正教育部,指出教育部未依法寬籌家庭教育經費,對地方政府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的運作及功能亦督導不力,以及未能積極結合民間資源,以共同推展家庭教育之缺失。國教盟曾召開記者會指出,應以行政罰方式強制偏差行為學生之家長參加親職教育講習或課予罰款,另應推動家長每1名在學子女1年給予8小時有薪親職假,讓家長方便出席學校親職講座、體表會等活動,或與導師溝通孩子狀況,只要學校出具證明便可請假不扣薪水,才能提升親師溝通、親職知能、預防校園暴力。

國教盟肯定本次修法,並期待與各界持續對話、合作,共同提升孩子心理健康與輔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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