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勞動基準法指定之法定假日

記者/李哲緯/整理報導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勞動基準法指定之法定假日雇主應予原住民族身分之勞工休假一日,工資照給。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由於「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對於原住民族維繫文化、凝聚族群認同,極具重要意義,於100年1月31日起,已由中央勞動行政主管機關將各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應放假之日。

因此,事業單位有僱用原住民身分之勞工,因依其所屬各族之慶典期間或日期給予休假1日,工資照給。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如適逢事業單位與勞工約定之例假或休息日時,需另行給予勞工一日補休,以符合規定。各原住民族的祭儀日期,詳見附表資料。
勞動局建議事業單位應了解勞工是否具原住民之身分,勞工可持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相關文件以證明身分。如勞工於所屬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當日欲休假返鄉參加祭典時,都可以在所屬族群之歲時祭儀放假1日。如對相關給假事宜仍有問題,亦可電洽臺北市政府市民熱線1999轉勞動局勞動基準科詢問。

附表 106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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