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國謀/整理報導
【偵破詐騙集團製作假通緝令詐欺案】
士林地檢署柯主任檢察官怡如106年指揮本局偵查第九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大溪分局、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於新北市淡水區破獲以犯嫌張○傑為首之假通緝令詐欺洗錢集團,現場查扣犯案用手機、銀聯卡及U盾等贓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本案張嫌106年7月開始於新北市淡水區成立詐欺洗錢機房,由話務機房向被害人詐騙,並製作被害人假通緝令上傳雲端,恫嚇被害人在詐欺集團所架設網站輸入網路銀行之帳號密碼,藉以了解被害人金融狀況,復以話術騙取被害人匯款至詐欺集團指定之人頭帳戶,再由集團成員進行多層洗錢,估計不法所得逾新臺幣1億3000萬元。
本局重申打擊詐欺犯罪的決心,呼籲民眾勿輕信來源不明之司法文書,切勿在可疑網站留下個人資料或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使犯罪集團有機可趁,依據洗錢防制法之規定,案內洗錢行為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本局仍將持續強力打擊詐欺洗錢犯罪集團,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警光新聞雲:https://www.cib.gov.tw/News/Detail/33091
你必須登入才能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