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銘祥/整理報導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2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新學期即將到來,為協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失業家庭經濟負擔,讓失業家庭能安心過好年,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107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失業勞工子女106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申請。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賴香伶局長表示,申請人只要符合設籍臺北市(如申請人係與設籍臺北市之國民結婚,且依法獲准居留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非自願離職期間為106年10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申請人及配偶105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未領有其他政府單位提供之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即可提出申請。補助的額度為公立高中職5,000元、私立高中職12,000元、公立大專院校12,000元、私立大專院校26,000元。
符合資格的民眾,申請時請備妥申請書,並附上在學子女106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繳款單影本、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申請人及配偶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戶口名簿影本,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5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
勞動局提醒,請民眾把握受理時間,申請書可至勞動局或臺北市各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下載(https://bola.gov.taipei /業務服務/勞動服務/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相關訊息亦可洽臺北市民熱線199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