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科科等值,不要被歧視】 高中職實習課分組與英數分組教學的教師教學節數應一致

記者/蔡雅萍/整理報導

 

【要科科等值,不要被歧視】

高中職實習課分組與英數分組教學的教師教學節數應一致

 

教育部於107年2月21日發布「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畫及實施要點」,未來高中職國、英、數三科,學校得考量學生個人意願,進行適性分組教學。國、英、數三科實施適性分組教學,每組人數不得低於12人,但情形特殊或學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至10人。且不因此增加授課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國文14節、英文16節、數學16節),為何唯獨將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教師每週教學節數還是維持18節?非常不合理。

另教育部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相關規定,並配合教學現場實際執行需求,刻正預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相關條文。

教育部現行【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除任教國文之專任教師每週14節外,其餘任教數學、英文、社會、自然等領域科目之專任教師每週16節。另任教藝術、綜合活動、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全民國防教育及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專任教師每週18節。為了因應新課程綱要「適性揚才」、「多元選修」的精神;並協助學校發展校本特色,因此教育部研商將任教藝術、綜合活動、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及全民國防教育之專任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由18節修訂為16節。然其中唯獨將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教師排除在外,每週教學節數還是維持18節。這樣的作法公平嗎?

針對此一議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及【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已於1月2日召開記者會,要求高職實習科目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為16節,惟教育部還是堅持歧視高職實習科目任課教師。

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大多都要教導學生機具設備操作,有一定的危險性,任課教師為顧及學生安全,下課時間大多不會離開上課地點,其教學時間包含下課時間,比一般教師多出甚多,為何分組教學每週基本教學節數還要多2節?教師所承受的心理壓力遠高於擔任教室課程的老師,請問這樣的教師基本教學節數,純以「授課人數」或「分組教學」來分類,這是符合邏輯、學生需要的嗎?是「科科等值」嗎?

另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雖然在分組後人數介於13至25人之間,但相對於新課綱選修科目人數底限12人、國中小班級人數及國際上高中職班級人數20至25人間,人數並不低,且授課教師仍須教學甚至個別指導,所投注之精力並無打折,不應有差別待遇。

且目前已預告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歧視高職實習科目任課教師,為何其他科目教師降低教學節數,不需考量經費、教師員額、課綱定案…等問題,但調整實習科目任課教師教學節數就要考慮這些!

因此【全教產】及【全中教】要求落實課程總綱「適性揚才」、「多元選修」的精神,真正做到【科科等值】,即高職實習科目採分組教學者之專任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教師為16節。並建議因應12年國教新課綱實施再整體調降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班級人數及分組教學人數,有助於提升教學品質,教師能更專注照顧學生,並顧及學生的受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