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凃芳文/整理報導
繼5月脫離千億債務俱樂部,北市府9月正式終結勞健保費爭議款
源自88年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將營業稅由地方稅改為國稅,北市府與中央對「非設籍北市住民」高達976億餘元的勞、健保補助款產生歧見;原預定108年全數償還完畢,在柯文哲上任第一年指示「依法行政,欠債還錢,解決過去爭議」,並要求勞動局及財政局研擬縮短還款期間;在107年9月3日清償最後一筆攤撥金額31億餘元,讓紛擾近20年的勞健保費爭議款提前一年正式落幕。
北市府自79年起開始編列預算支應「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範直轄市負擔部分保費;然自營業稅於88年起改為國稅,造成北市府稅收減少,當時北市府即向中央表達補助對象應排除非設籍本市之市民,遂引發勞、健保補助款爭議案。北市府為解決爭議,於91年3月聲請大法官釋憲,經多次訴訟,並促請中央修法,101年7月1日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後,取消直轄市政府勞健保保險費補助5%規定,改由中央政府補助。
本案相關爭議款項合計金額達976億餘元,其中郝前市長任內於99年至103年償還749.31億元(財源包括:自籌137.90億元、舉借267.04億元、中央專案補助344.37億元),柯市長任內於104年至107年償還226.74億元(財源包括:自籌158.19億元、中央專案補助68.55億元)。整體而言,這976億餘元中,市府設法在自有財源中籌措296.09億元,而100至102年度則是透過借款267.04億元來償還爭議款,另有412.92億元來自中央專案補助,當107年清償完竣後,108年起中央將不再給予專案補助。
北市府表示,感謝北市議會多年來的預算支持,經由勞動局與中央努力協商、財政局全盤的財務規劃,使此欠款爭議案得以提早一年完成還款,讓紛擾地方與中央多年之爭議在柯市長首任期內提前劃上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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