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蘆蓬/整理報導
「韋德伍斯」關閉惡意欠薪,勞動局:已加速救濟程序。
針對韋德伍斯健身有限公司無預警歇業,由於資方避不見面,不願意支付工資及資遣費,亦不出席調解會議,導致必須經由官方進行歇業認定,並確認債權後,勞方方能申請勞工保險局工資墊償基金撥付,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對於韋德伍斯公司負責人之惡劣行徑予以強烈譴責,迫使勞方必須奔波於多個機關之間奔波,才可先行領取工資墊償,日後再由政府向資方求償。
有關調解、歇業事實認定程序,依法須顧及勞資雙方權益,且須先經調解程序,並取得稅務、勞工保險、商業登記機關提供資料,並經過實地會勘後,方得認定歇業,以過去案例時效約為40日,本案本局於8月13日接獲勞工申請,歇業事實認定為一行政程序,雖資方避不見面,惟依行政程序法仍須給予對造人(資方)陳述意見之時間,本局已加速流程於15日後(8月28日)即逕予認定歇業。
依勞動部針對歇業處理程序之規定(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核發事業單位歇業事實之證明文件應行注意事項),須經調解程序後方得申請歇業認定,而調解會議召開之流程,由於必須確認勞資雙方及指派之公正調解人員等三方可供開會之日期,亦須時間準備資料,以提昇調解會議之效率,且調解案件數量龐大,自104年每年三千餘件成長至106年超過五千件調解案,目前案件仍持續成長中,但協處人員有限,故須自申請後三週內召開調解會議,本案亦加快流程,已縮短於15日內召開調解會議。
本局勞資爭議調解已有線上E化申請系統(勞動即時通),歇業事實認定雖無線上申請,但勞動局網頁中亦提供申請書之下載,民眾可經由線上或郵寄掛號的方式申請歇業,並非僅能以現場申請,本局未來將繼續努力e化,並建議中央部會修訂法令,簡化確認債權相關程序及勞工保險局工資墊償申請事宜,以縮短勞工申請救濟之時程。
更多新聞內容請至聯合新聞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unitednewsgroup/
更多新聞內容請至聯合新聞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