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教師工作權,反對惡修教師法】

記者/葉日晴/整理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將由民進黨主導安排審查《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法,聚焦在處理不適任教師為主,同時涉及學校教評會組成、專審會的設立與組成…等。其中有關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義務、教師寒暑假相關辦法、限期升等等,在【全教產】的反映及爭取下,教育部已表示會維持現制不會改變,但實際狀況如何,教育部能否信守承諾,馬上就能知道結果!

在《新教師法》中,專審會教師代表由「教師組織」推派,《新教師法》第六章【教師組織】專章,教育部認定教師組織單指「全教會」,然「全教會」其組織成員與【全教總】幾乎完全重疊,等於是獨厚單一教師工會;而事實上,加入【全教總】的教師不到全體教師的四分之一,其他教師工會如「全教產、高教工會、私校工會」等組織均無法參與,這樣的所謂「教師組織」難道具有代表性?既然是法律條文,就應該全面考量,不該只獨厚一個工會。

另外,教育部及立法院斤斤計較「不適任教師」法條,應體制外某些家長團體、人本團體的要求,要將教評會修回專制時代。各職業類別如醫師、律師、公務人員、藥師、建築師、會計師等的相關法條中,認定不適任的組織成員皆為「專業人員」佔1/2以上,難道教育人員沒有專業?教師就不如其他職業,而只能成為不具專業人士威脅的對象?

因此,教師該如何面對孩子、如何管教孩子?自94年零體罰立法至今,已經歷14年時光,然而管教零體罰的相關配套在哪裡?當學生屢勸不聽、嚴重干擾其他上課學生時,教師該怎麼辦?適當管教會被說成虐待,甚至管教後會被判定不適任而解聘;如果放任卻也會被外界解讀為不適任,教師動輒得咎,請問不用面對孩子的政府長官們,教師們要用什麼方式來教導我們的下一代?教育部事事項項都以國外的規準為範本,然國外教育所擁有的「零體罰」配套請問在哪裡?

在2020總統大選前夕,教育部立法院大動干戈意圖將行之多年的《教師法》做大幅度的改動,很難不聯想到是將教師認定是「非我族群」,將教師視之異端寇讎。【全教產】再一次呼籲政府,教師與學生、家長是同一陣線,每個老師都希望將孩子教好,也希望能培養出優秀的未來公民。用如此粗暴的方式逼迫威脅教師工作權,並無法讓教育更進步。【全教產】在此嚴正抗議政府,不可惡修《教師法》,任意威脅剝奪教師工作權。如此戕害教師專業、中傷教師形象,將使教育走向萬劫不復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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