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榮/整理報導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由洪宗熠、陳素月、陳曼麗等20名立委提案要求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師生比之規定,從現行1:15,降為1:13。本會一向主張幼兒園師生比應以1:12為宜,然仍肯定本案關心到幼兒教育品質最核心的師生比問題,並以具體行動降低師生比。
我國於民國70年公告「幼稚教育法」即明訂幼兒園師生比為1:15,然而,38年來,出生人口已由41萬減少至18萬,減幅超過一半。國小及國中班級人數已從45名調降為國小29名,國中30名。但至今幼兒園師生比仍維持38年前之標準,一樣是1:15,每班30名。
近年來,幼兒在校受傷新聞頻傳,收托幼兒師生比過高是主因之一。降低師生比,能有效提升教保機構之托育品質,並減少教保人員血汗過勞之情形,更有助於降低教保人員流動率。
本會肯定該提案調降師生比之精神,諸位立委重視幼兒教育之行動,值得大眾予以公開肯定。然而考量國內少子化之情形、鄰近國家亦全力投入經費搶救少子化,尤以香港、南韓、大陸都以降低師生比做為重要托育政策,本國提供更好的托育品質具有急迫性之需求,本會認為,2-3歲師生比應調降為1:6,3-6歲應調降為1:12,才是最洽當的比例。
然而,洪宗熠等立委的提案跨出38年來的第一步,全教總予以肯定,並呼籲朝野立委均能支持本案,儘速通過,早日提升幼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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