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溪總會第十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順利舉行

記者/鄭湘騰/整理報導

中華民國青溪總會於2025年3月30日,在台北市天成飯店三樓翠華廳召開第十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由理事長宣明智主持,監事會召集人簡世南、副理事長李貴敏、指導顧問陳鎮湘上將、李海同將軍,以及秘書長陳世明、常務理事林金虎、賴志宏、彭憲忠、蕭建智、林敏傑、吳祈忠等多位理監事到場與會,會議氣氛熱絡、討論充分。

多位地方青溪總會代表亦踴躍參與,包括新北市總會長顏志誠、彰化縣總會長陳國展、高雄市總會長李宗霖、屏東縣總會長廖坤竹、台中市副總會長代表等多人,共同為會務發展提供寶貴意見,展現全國青溪幹部高度凝聚力。

本會前任理事長廖國棟亦特別出席會議並與幹部共進餐敘,對本會持續推動會務發展表達支持與關心,現場氣氛溫馨融洽。

這次會議除了例行的年度財務報告與預算審查,也針對未來組織制度的調整、近期工作時程與重要提案進行討論,並達成數項共識與決議。

理監事出席與制度提醒】
依章程規定,理監事應準時出席會議,若連續無故缺席,將視同辭職並依法辦理遞補。會中也提醒,出席非本會相關活動時,請勿穿著本會職務背心,以免引起誤會。

【章程修正草案通過,將提大會追認】
為了讓會員制度更清楚、組織運作更健全,會本部提出修正章程第三章〈會員〉的草案,內容包括:
– 區分個人會員、團體會員與其他團體會員的資格
– 明定會員權利與義務
– 補充會員資格喪失的情形
– 建立會員代表的產生、權限與審查制度

會議一致通過,將提報5月18日的會員代表大會進行追認。

【針對不實活動,會議決議明確行動方案】
近期有人士未經本會合法程序,擅自以青溪總會名義籌劃「第十一屆會員代表大會」。此舉不僅違反本會章程,也已對本會聲譽與全體會員權益造成嚴重影響。

青溪總會依法辦理會務,所有重大決策必須經理監事會及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任何不符程序的行為皆屬無效。

為此,會議決議採取以下四項具體措施:
1. 通知所有會員:說明事件經過與立場,防止受誤導。
2. 法律處理:委請律師就權益受損部分求償,並請政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 持續蒐證與紀律處分:如涉及違反法紀,將依章處理。
4. 聯繫主管機關:正式函文內政部,確保政府了解本會合法決議與立場,避免混淆。

青溪總會將全力維護組織正當性與制度尊嚴,確保會員權益不受侵害。

【未來重要行程請預留時間】
– 第五次理監事會議:2025年4月20日(星期日)
–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2025年5月18日(星期日)

理事長宣明智表示,青溪總會將持續推動組織年輕化與制度透明化,落實「忠誠、服務、傳承」的精神,與各地幹部攜手為青溪發展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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